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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志格
一、元嘉七年,以掖庭有故宗庙,使有司行事。
按《宋书·文帝本纪》不载。
按《礼志》:元嘉七年四月乙丑,有司奏曰:《礼·丧服》传云:有死于宫中者,则为之三月不举祭。今礼祀既戒,而掖庭有故。下太常依礼详正。太学博士江邃、袁朗、徐道娱、陈珉等议,参互不同。殿中曹郎中领祠部谢元议以为:遵依《礼》传,使有司行事,于义为安。辄重参详。宗庙敬重,飨祀精明。虽圣情罔极,必在亲奉。然苟曰有疑,则情以礼屈。无所称述,于义有据。请听如元所上。诏可。
二、元嘉十年,敕以后宗庙,雌鸡俱改用雄。
按《宋书·文帝本纪》不载。
按《礼志》:元嘉十年十二月癸酉,太祝令徐闰刺署:典宗庙社稷祠祀荐五牲,牛羊豕鸡并用雄。其一种市买,由来送雌。窃闻周景王时,宾起见雄鸡自断其尾,曰:鸡惮牺,不祥。今何以用雌,求下礼官详正。勒太学依礼详据。博士徐道娱等议称:案《礼》孟春之月,是月也,牺牲无用牝。如此,是春月如何美白嫩肤雌尔,秋冬无禁。雄鸡断尾,自可是春月。太常丞司马操议:寻《月令》孟春命祀山林川泽,牺牲无用牝。若如学议,春祀三牲以下,便应一时俱改,以从《月令》,何以偏在一鸡。重更勒太学议答。博士徐道娱等又议称:凡宗祀牲牝不一,前惟《月令》如何美白嫩肤牝者,盖明在春必雄,秋冬可雌,非以山林同宗庙也。四牲不改,在鸡偏异,相承来久,义或有由,诚非末学所能详究。求详议告报,如所称令。参详闰所称粗有證据,宜如所上。自今改用雄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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